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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彩虹旗帜加工厂是一家专业的旗帜印刷工艺厂为湛江新老客户批发供应国旗、定制定做各类旗帜,提供湛江彩旗制作,为湛江企业供应世界各国的国旗,我们常备150个国家2号到8号的各国国旗,同时可根据客户要求定制定做厂旗、公司旗、广告旗、车旗、手摇旗司标旗、节庆用三角串旗、刀旗、沙滩旗以及横幅制作.
旗帜行业属于偏门的小行业,在湛江本地变没有直接厂家,除了中国五星红旗外,很多湛江人并不知道在那里可以买卖到自己设计好的旗帜特别是外国国旗和带有自己公司厂家标志的旗帜,在湛江本地只能用喷漆或制衣印花厂制作旗帜,既不美观且遇雨水就容易掉颜色。
我们既有传统的机器丝网印刷和热转印等工艺引进了目前世界上最为先进的,数码升华直喷印花机,具有双透效果的直喷印和热转印,且不受数量和图案的限制,旗帜的效果能达到高强色牢度及日晒牢度,色彩鲜艳,图案逼真,双面效果,正反面没有色差整个生产过程无任何的污染产生,产品达到欧洲的环保检测标准.我们有专业的艺术设计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经过多年的努力,使我们的产品质量与款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本公司可根据客户来样订做各种款式的旗帜。以“诚信、务实”为经营宗旨,销售面对各大企业、集团公司、政府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广告媒体、学校、礼仪公司及各地零售商,竭诚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惠顾。
湛江
| 基本信息栏 |
| 中文名称: |
湛江 |
| 外文名称: |
Zhanjiang |
| 别名: |
港城,英文旧译:Tsankiang |
| 行政区类别: |
省辖市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 下辖地区: |
赤坎区等 |
| 政府驻地: |
赤坎区 |
| 电话区号: |
0759 |
| 邮政区码: |
524001—524575 |
| 地理位置: |
广东省西南部 |
| 面积: |
12490平方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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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 |
725万,其中市区294万 |
| 方言: |
雷州话、白话等 |
| 气候条件: |
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 |
| 著名景点: |
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 |
| 机场: |
湛江机场 |
| 火车站: |
湛江火车站 |
| 车牌代码: |
粤G |
| 旧称: |
广州湾(Kwangchowan) |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 代码: |
440800 |
| 市花: |
紫荆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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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概述】
广东省西部和北部湾地区的交通中心。
湛江(Zhànjìāng)是广东省省辖市,中国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之一。国家一类大市,全国综合实力50强城市。
粤西和北部湾经济圈的经济中心。大西南出海通道的物流中心。
湛江东临南海,西靠北部湾,南出太平洋,处于亚太经济圈中重要的地缘战略位置,赋有极大的经济功能,
有关专家在考察湛江后认为,以深水良港----湛江港为依托的湛江市, 具有成为北部湾经济圈龙头的巨大优势,有条件成为中国大陆桥与环太平洋桥的又一个换枢纽,成为亚太经济圈中新的经济生长点和增长极,与新加坡、香港成鼎足之势。
由昔日古老繁荣的“广州湾”到今天的“湛蓝之滨”的“湛江市”,历经百年的苍桑洗礼,中国14个沿海开放的港口城市之一的湛江市,不仅风华不减,反而越发地充满活力,激情迎接21世纪的巨大发展机遇,将创造更多的辉煌,更多另人惊叹的神话!请大家共同见正一座快速成长,掘起的港口城市——湛江.
国内生产总值:全市生产总值105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5300元。(2008年)
辖区:辖雷州市、廉江市、吴川市(三个县级市)和徐闻县、遂溪县(二县),以及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四区),主要岛屿有:东海岛,南三岛,硇洲岛,特呈岛,调顺岛等。
政府:市委书记陈耀光,市长阮日生。
人口:约占广东全省的10%,是广东省人口第二大市。
民族:市大部份人口为汉族,有少数民族人口11万多人。
方言:湛江除流行雷州话外,还流行多种方言,吴川话、白话、哎话四大语言分布,是广东省内方言复杂的城市。在雷州半岛主要流行雷州话,属于闽南语系;在霞山、赤坎等区流行雷州话/白话两大语言;郊区流行雷州话,坡头区、吴川市主要流行吴川话,属于粤语中的高雷系;在廉江部分地区流行哎话,属于客家话系。
【城市荣誉】
湛江是我国首批对外开放沿海城市,国家一类大市,全国投资硬环境40优城市。
'"绿岛港城"-美丽的热带海滨城市-湛江市'
1991年时获得 “绿化达标城市”荣誉。
1999年以来,先后获得“广东省卫生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绿化达标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十大休闲城市”等荣誉称号。
历史事件
清光绪二十五年十月(1899年11月)法国胁迫清 政府签订《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将遂溪、吴川两县属部分陆地、岛屿以及两县间的麻斜海湾(今湛江港湾)划为法国租界,
统称“广州湾”,划入法属印度支那联邦范围,设广州湾行政总公使署,受安南总督管辖。
民国32年(1943年)2月,复为日本侵略军所占,曾建立极为短暂的日伪政权。
民国34年(1945年)9月21日,由我国收回,以广州湾范围划设市治,定名“湛江市”。
1946年1月15日成立湛江市政府,为省辖市,并隶属广东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37年(1948年)3月改隶属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38年(1949年)5月,改隶十四区行政督 察专员署;公署设于湛江。
1949年12月19日,湛江解放仍为省辖市。
1952年11月起,先后归属粤西区行政公署、湛江专区专员公署、湛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1983年9月地区与市合并为湛江市,为省直辖市。
【行政区划】
清光绪二十五年十月(1899年11月)法国胁迫清 政府签订《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将遂溪、吴川两县属部分陆地、岛屿以及两县间的麻斜海湾(今湛江港湾)划为法国租界,
统称“广州湾”,划入法属印度支那联邦范围,设广州湾行政总公使署,受安南总督管辖。
民国32年(1943年)2月,复为日本侵略军所占,曾建立极为短暂的日伪政权。
民国34年(1945年)9月21日,由我国收回,以广州湾范围划设市治,定名“湛江市”。
1946年1月15日成立湛江市政府,为省辖市,并隶属广东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37年(1948年)3月改隶属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38年(1949年)5月,改隶十四区行政督 察专员署;公署设于湛江。
1949年12月19日,湛江解放仍为省辖市。
1952年11月起,先后归属粤西区行政公署、湛江专区专员公署、湛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1983年9月地区与市合并为湛江市,为省直辖市。 |